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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关于规范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声明
2026-09-079

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闽室协﹝2026﹞004号

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关于规范分支机构

管理有关事项的声明

 

各会员单位、社会各界:

2026年8月1日,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社会团体印章并履行审批程序;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不得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与其他民事主体合作、收取费用。

为落实上述规定,我会已启动对所属分支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青年设计师分会(以下简称”青设会”)系我会依照章程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未刻制印章、未开立银行账户。按照《办法》要求,我会此前对青设会的授权安排需相应调整。自即日起,青设会对外开展合作、签署协议、收取费用等事项,一律由我会统一办理,不再由青设会自行开展。

       二、我会正在对以青设会名义与福州鼓楼区闽青设策划有限公司及其他单位、个人形成的协议、合作及款项收支进行逐项核查,并将依法依约处理。在核查完成前,我会不与上述公司开展新的合作。涉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权益的,请及时与我会秘书处联系核实。

       三、我会各分支机构的活动安排、成员权益不受本次调整影响,相关事务由我会秘书处统一承接、继续办理。

      四、请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注意:在与我会及我会分支机构开展合作或付款前,请通过我会官方网站(www.fida.org.cn)或我会秘书处核验授权情况及收款信息。对未经我会授权、擅自以我会或我会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我会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我会将切实履行分支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核查及整改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声明!

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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